顺庆区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开始招生了,你家孩子该上哪所学校?
| 招商动态 |1970-01-01
孩子上学,
是家里天大的事,
你家孩子该上哪所学校呢?
什么时候报名呢?
要准备什么呢?
小编专门为你打听了详细情况,
请慢慢往下看!
近日,顺庆区教育局印发了《关于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小编就把你最关心的问题梳理出来奉献给大家。
公办小学招生
(一)招生原则
小一新生入学不进行特长生认定,招生遵循按学生户籍“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就近”指“相对就近”)。小学指导性标准班额为45人/班,各校不得新产生56人以上大班额,56人及以上的班级(大班额)原则上不得招收转学生。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辖区内适龄儿童。平均班额在56人以上的学校(以2018年3月统计数据为准)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并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可申请就近就读普通学校,学校不得拒收。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顺庆籍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出生证、残疾证等向南充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
(三)入学资格
1.户籍情况一: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的顺庆籍适龄儿童,报名入学需要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学校划片招生区域内的儿童及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情况证明(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及发票、无房证明其中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证。
2.户籍情况二: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顺庆籍适龄儿童(俗称巴户或集体户),应在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对应划片学校报名就读,同时需向学校提供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和“户籍情况一”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若法定监护人申请其子女在儿童户籍地划片学校就读,法定监护人的“经常居住地”须在划片学校招生区域内,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经常居住地”证明:顺庆籍法定监护人提供街道出具的在儿童户籍地连续不间断居住一年以上(截止2018年8月31日)的证明;非顺庆籍法定监护人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在儿童户籍地连续不间断居住一年以上(截止2018年8月31日)的证明。
(3)法定监护人住房情况证明;租房者提供在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4)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证。
3.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经常居住地”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连续不间断居住一年以上(截止2018年8月31日)的证明。
(3)法定监护人从业证明:务工人员出具其与顺庆区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顺庆区社保机构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截止2018年8月31日)社会保险相关证明及缴费凭证;经商人员出具其作为法人代表在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纳税或免税证明。
(4)法定监护人住房情况证明;租房者提供在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5)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证。
符合以上所有条件者,于2018年6月25、26日带齐上述资料到居住地划片对应学校(见《顺庆区2018年小学招生区划表》)登记。
4.拆迁子女:顺庆区内顺庆籍拆迁户子女入学,法定监护人备齐以下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户籍对应划片学校登记。
(1)适龄儿童与被拆迁人关系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居住情况证明:购房户提供房产情况证明;租房者提供租房合同和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证。
5.其他情况:现役军人子女按南市教〔2013〕46号文件规定由市教体局统筹、区教育局协调学校落实。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监护人应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资料交区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安排。
(四)招生安排
1.登记时间:2018年6月23、24日;25、26日随迁子女。
2.登记地点:《顺庆区2018年小学招生区划表》对应学校。
公办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则
初中招生遵循按学生户籍“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就近”指“相对就近”),采取单校划片(一所小学全部划入一所初中)和多校划片(一所小学对应划入多所初中)相结合的方式,由区教育局统一将初一新生分派到各招生学校。各校特长生招生比例控制在招生人数的5%以内。初中指导性标准班额为50人/班,各校不得新产生56人以上大班额,56人及以上的班级(大班额)原则上不得招收转学生。
(二)招生对象
原则上招收顺庆辖区内小学2018年应届毕业生、顺庆籍区外就读的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随迁条件等政策照顾人员子女。
(三)招生流程
1. 统一录取:7月中旬左右区教育局将初一新生分派到各招生学校。
2. 集中公示:区教育局门口和招生学校门口集中榜示各校录取学生名单。
3. 报到注册:集中公示期结束后三天内学生持户口簿、小六毕业质量监测信息单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严格执行《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下达南充市2018年普通高中学校和市直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通知》公布的招生计划,各校不得擅自缩减或突破招生计划,班额严格控制在56人以内。
(二)招生范围
1.公办普通高中:
可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南充高中、阆中中学、西充中学、白塔中学、南部中学、龙门中学。
可跨市(州)招生的学校:南充高中、阆中中学、西充中学、白塔中学、南部中学。各校在市外招生人数不超过56人。
2.民办普通高中:
民办普通高中除公费生按规定招收学校所在地县域内学生外,其余学生的招生范围由学校自主确定。
(三)志愿填报时间
2018年6月19日—21日。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方式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采取自主招生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审核的招生计划执行,严禁超班额超计划。
(二)招生原则
坚持实行免试入学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学前教育招生
学前教育小班、中班、大班,班额分别不超过20人、25人、30人为宜,不得出现大班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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