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嘉陵区土地出售10亩到30000亩地
| 描述
所有入园企业,均享受国家关于西部大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及四川省政府以及南充市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
当年新开工入库的工业和技改项目企业,固投2000万以上,奖2万;1-5亿,奖5万;5亿以上,奖10万。
达到发展目标企业享受政府无偿贷款贴息;
落户园区企业享受政府工业项目扶持基金;
政府帮助企业申请省发改委专项基金;
根据规模和发展情况,对修建多层标准厂房的企业给予50-200万补助;三层以上视情况奖励。对注册不足3年进入小微孵化园租用生产场地的科技型企业,前三年给予30-租金补助。
实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等额扶持企业,第三、四、五年每年按照50%的比例执行;
中央、省级行政性事业收费按照标准下线收取;市、县级行政性费用全免,事业型收费按低标准收取;工业项目的水电气开户及设施安装费按低标准收取。
对我市新获批和认定的、省级、市级重点(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等分别给予100万、30万、10万奖励。世界500强,国内100强在南充设立独立研发机构给予高200万、100万奖励。
承接高校科研机构新兴科技成果并成功转化的,按企业产出效率和购买研发服务合同交易额的10%补助或贷款贴息,高100万。自主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年投资或年新增产值2000万以上,按投资总额或新增产值的5%给予高200万补助。企业研发并取得自主产权的有前景省内首台设备,按购买单位采购金额的20%一次性补助,高50万。鼓励购买列入省内首台技术设备的企业按采购额给予30%补助,高100万。
新获质量奖、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50万;省级一次性奖20万,地理标志性的一次性奖1万。同企业同产品就高奖一次。
“买壳”上市并将公司注册地址迁至市内的,一次性奖励100万;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市外上市公司的本市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企业(E/Q版)一次性奖10万;新三版成功挂牌一次性奖100万。
2015年起,小微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5000万。不良贷款率在4%内的,净损失由银行机构自行承担,超出部分由当地财政承担1个百分点的不良贷款净损失。
培育发展“互联网+”,对南充工业产品年度网络零售额突破100万、300万、500万的企业分别给予1、3、5万补贴。电商行业平台对南充造年交易达到100万的给予2万补助。
年应纳所得税低于20万的按50%计入应纳所得额,并按20%税率征收;月营业额低于3万的,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以一季度为纳税期的小微企业季度营业额不超9万,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行业内并购重组且在南充纳税的按并购资产的1%补助(已享则无)。
对“南充造”名优特工业产品给予招投标的10%价格扣除优惠,对当年采购使用“南充造”工业产品比上年净增500万的市内企业,按净增额1%给予奖励,单户企业高20万。
对市内企业在省会城市新建专卖店、卖场等给予每店2万一次性补贴,单户高20万。参加市内展会,给予50%-展位费补助。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规上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激励。参与省外境外大型项目招投标且带动市内工业品销售1000万以上,按带动销售额给予奖励。